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中欧班列业务系统

声明

发布日期:2021-12-02 浏览次数:4107

致广大客户:


近日,我公司(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收到客户反馈,Nordsia Cargo AS 及 Nikko Yao ( Yao Haifeng)在未经我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我司logo并涉嫌以我公司名义对外开展经济业务合作。对此,我公司再次声明:

一、我公司从未授权Nordsia Cargo AS 及 Nikko Yao ( Yao Haifeng)以我公司名义对外开展经济业务合作。

二、该公司在未经我公司批准情况下,擅自使用该授权信或带有我公司标志的邮件后缀已经对我公司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现已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上述侵害行为,并要求该公司第一时间联系其相关客户,妥善处理好相对应业务及后续收尾工作,并做好对应客户后续理赔等善后工作,消除由此造成的一切影响。同时,因该公司的侵害行为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该公司承担。

三、基于该公司的侵害行为,我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视事态的发展,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我公司对因上的行为给客户造成的不便与困扰表示十分抱歉!如有相关业务问题需要咨询,您可以拔打电话:0551-62911528进行联系。

特此告知!

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